當然繼承人
繼承順序
配偶
均分
1/2
應繼分
1/2
无遗
x
2/3
應繼分 1/2
應繼分 1/2
X
©19~20為題租
阿發是「大排長龍集團」創辦人,過世前已預立遺囑表示,其名下總計新臺幣240億元的
遺產分配有所質疑,並透過民事訴訟爭取其權益;而法院認為遺囑合法有效,且遺囑是個人主
財產將全部留給第二任妻子阿美所生之獨子小煒,唯已故第一任妻子所生4名子女中的小政對
方式,我國《民法》針對不同身分與順位皆已明定得繼承之比例,用以保障法定繼承人的權益,
義及所有權絕對原則的具體體現,繼承人應尊重立遺囑人處分其財產的意志,關於遺產分配的
整理如下表所示,請據以回答以下問題:
直系血親
2父母
3兄弟姊妹
4 祖父母
卑親屬
均分
x
x
1/2
X
1/2
✗
ㄨ
ㄨ
x
x
×
二、
ACD 21 為
AB
場
1/3
x
x
應繼分 1/2
X
應繼分 1/2
X
X
特留分
應繼分 1/3
x
應繼分 1/2
X
(有意喝)
應繼分 1/2
應繼分 1/3
贮
7219
19 若「阿美」無任何財產並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則阿發之家人因其過世所獲得之
財產總額,下列何者正確?
(A)小政可得20億
(B) 小煒可得 70億
(C) 小煒可得140億
(B)阿美可得12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