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 18 為題組
最近臺灣某天團的主唱,因為團員休團中,打算自己舉辦個人演唱會,卻被前
經紀人提告
違反《著作權法》。前經紀人主張,該天團已將所有創作歌曲讓與給他,甚至該團名也被
其註冊為商標,該主唱在未獲前經紀人和所屬公司的同意前,不得公開演唱這些歌曲,否
則違反《著作權法》。對此,主唱的律師則表示,過去僅是將歌曲授權與前經紀人,一切
交由法官判斷。這件事引起大眾和粉絲的討論:創作歌手為什麼不能演唱自己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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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下列敘述,何者與題文所述事件之著作權爭議最為相關?
(A) 歌手擁有其創作歌曲的著作人格權,且著作人格權無法被移轉
(B)商標權若屬於前經紀人,他可依法排除該音樂團體使用該商標
(C)即使著作權已被合法讓渡給前經紀人,作詞人姓名仍不可變更
(D)擁有著作財產權的人,可以決定是否將著作移轉、授權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