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
委員案
法律制定與修正程序相同
政府案
政府機關
提案。
·提案權是屬於行政院全體,院長或各部會首長無單獨提案權。
(1)行政、司法、考試、監察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2)預算案之提出,專屬於行政院
(1)立法委員15人以上連署,或符合《立法院組織法》規定之立法黨團,也
得提出法律案
(2)黨團提案者,則無提案連署人數限制
在同一份文件上聯合簽名表態。
人民
人民、政黨、社會團體皆無提案權,但可以透過請願、陳情、遊說等方式,
無提案權 促使政府單位或立委提出法律案
編列
議程
提案送立法院後,先送「程序委員會」審查,決定是否排入議程或法案審議的先後順序
若爭議法案排在前面會吵很久,議案就審不完。.
一讀會
法律案排入議程後,由大會主席宣付朗讀標題,及交付相關常設委員會審查
,
只有少數例外會直接進入二讀
會審查
常設委員常設委員會審查時,得邀請政府或社會相關人士列席說明,並得依照規定舉
行公聽會,作為審查議案的參考
審查 黨團協商
議案審查完後,意見分歧的議案會交由黨團協商尋求共識,避免某些少數而
重要的意見被多數決忽視
二讀會
針對議案進行廣泛討論及逐條討論與表決,並進行修正、重付審查、撤銷
撤回等。是立法程序中最重要的階段
三讀會
除非法案内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只得為
字之修正
議決 立委三分之一出席,出席者過半數同意即通過,再由行政院院長副署提請總統公布
·經行政院確認展現權力.
(1)總統應於收到 10日內公布 、法律、預算、條約案。
公布 (2)行政院認為法案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
院覆議。如全體立委半數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接受
法律自生效之日起,行政機關才能依法行政,並要求人民與各政府機關負擔法律上
施行 務或責任。例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雖然提高酒駕的罰則,但須
布施行後,才能對違法民眾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