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19歲選民jg中立P 如開任務型國大討論收憲軸早 “吧折本大選18若。
太 共計時相末率與全體投票累相比較低 蟬見中年電人扣入
店說 其六湊 j若我國通過18歲可擁有投票權、則年輕人可以投票思加總統、答
記一全、立法委員,陛市長和縣市議員,對落實青年參政權有莫大畔助“0@定輕人二
說 _ 票可改變未來、強調公民可以平等參與影響政治,屬於民意政治中的政治平等機念、
X陛 0 。 人 立法院2012年7月召開臨時會時,在野立委對行政院長提出個病案、當時立法院院長
王金平引用《立法院組織法》裁示不處理、立委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作成第735號
迄釋,指《立法院組織法》第6條(「立法院臨時會以決議特定事項為蘆,的規定違
9 喜。臣時會除了處理特定事項,應包括「不信任案」,該條文應修正,即牢起林適
朋。大法官會議指出,不信任案制度是為建立政黨黨紀,化解政治僵局,落實責任政 凡
浴'縣有穩定政治的正面作用;為避免不信任案懸宕影響政局安定,即使是在立法院
選 休會期章提出不信任案,立法院也應立即召開臨時會審議。綜上所信, 關於我國憲法
家 變遷,下列何者正確? (憲法解釋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對疑義事項作成解圖,縣有
憲法位階,對政府和人民皆具備約束力_(B)1997年第四次修憲賦立立法院對衍政院院
“”” 長提出不信任投票之權,行政院院長得諮詢總統後,宣告解散立法院,此為橫回負責
“人@該解釋文指出立法院即使在臨時會時亦須處理不信任投票,原《立法院組織法》第
《條不再適用,屬於憲法變遷中的憲法修改方式 0國會立法方式是指在2005年第所
次修憲。廢除任務型國大,使立法院成為唯一有權提出憲法收正案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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