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7為題組
◎ 閱讀以下資料,回答問題:
資料甲:一位戒嚴時期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回憶錄寫道:
自(1969年)3月12日轉押到博愛路警備總部保安處看守所後,我心裡已有了
底;所謂「專案小組」對我的罪名似乎已經「拍板定案」。……雖然我心裡並不
覺得自己有罪,可是惡法也是法,什麼《懲治叛亂條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
(本條例),在情治人員無處不在、隔牆有耳的環境中,一言嫁禍已屢見不鮮。……………
在「專案小組」偵訊時,永善(陳映真)的案件,只因他寫了具有社會主義、人
道主義,反映了某一些時代青年人為窮人、為拯救被壓迫人們的文章,便戴了一
頂紅帽子,被判10年徒刑。
資料乙:2019年5月30日,中華民國政府公告:
G 受難者徐維琛君等2006人(含陳永善)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暨其
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
(35) 資料甲提到《懲治叛亂條例》和《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這兩個條例制訂的時機為何?
(A)臺灣發生二二八事件,為了弭平亂事,使政府派兵有所依據
(B)冷戰初期,政府為對抗中共顛覆、壓制臺獨主張或政治異議
(C)舊金山對日和約期間,為了制止「臺灣地位未定論」的傳
(D)臺美斷交後,國民黨為了鞏固政權,立法打擊黨外民主運動
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