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7.題為題組
依據我國現行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要罷免公職人員必須經過下列幾個階段:第一階段:提議
(1% 選舉區選民簽署);第二階段:連署(10% 選舉區選民簽署);第三階段:投票〔有效同意票數大
2021 ~ 2022 年我國
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25%)以上,即為通過〕
有三位公職人員被提出了罷免案,結果如下:
。
該選區選舉人總數
提議人數
2,643
同意票門檻
甲
235,024
27,362 V
58,756
乙
294,976
36,073
73,744
丙
291,566
65,391
3,401 V
30,498
55,261
72,892
to 16. 上述三位公職人員的罷免案中,依罷免票數會得到下列何種結果?(A)只有乙被罷免成功 (B)
三位都被罷免成功 (C)只有丙沒有被罷免成功 (D)三位都沒有被罷免成功。
間接
AL 針對我國的罷免制度的說明,下列說法何者正確? (此為選民可以實現直接民主的方式 (B)
代表民意政治以及責任政治的展現 (C)罷免案可適用於總統和行政院院長 (D)不適任之立委均
可透過罷免使其下臺。
3,744 V
同意票
不同意票
54,813X
43,340
77,899入449773,433
連署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