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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與社會 高中

請問33題的D為啥不行~

32-34為題組 某國經濟部長進行施政報告,強調國內生產毛額(GDP)連續成長,國民平均所得 上升,勞動參與率持續提升,失業率創新低等數據,藉以顯示施政成效卓著。同一 時間,該國某民間倡議組織也公布兩項統計數據加以批評:第一,該國生育率持續 下降,而女性在婚後退出勞動市場以承擔家庭照顧工作的比例正逐年攀升。第二, 雙薪家庭夫妻分攤家務勞動時間的比例,有男性下降而女性上升的情形。據此,該 組織批評政府的施政報告有很大的盲點,缺乏性別主流化觀點,並認為該國政府應 該效法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將「托育公共化」列為施政方針,由 國家和社會共同承擔生育及教養責任,而非傳統僅由個人或家庭承擔,如此一來不 但可以提升女性勞動參與率,出生率也會上升。 32. 該組織第一項數據顯示女性對GDP之貢獻程度並未妥當呈現出來,其理由是GDP在 計算時並未包含下列何者? D (A)地下經濟 (C)生活品質之變動 (B)外部成本與效益 (D)非市場交易之產出 (33.若採納性別主流化觀點,檢視該國勞動參與率和家務勞動相關數據,那麼該組織最 可能倡議的政策為何? 因婚姻而退出劳动市場目家務勞动分配不手 (A)保障勞動市場中的男女同工同酬 (B)推動就業父母均享育嬰假之政策 (C)制訂法令實現就業多元性別平等 (D)擴大育幼以及照護勞動產業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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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24題的A不是跟參政、平等權有關嗎?為啥跟移工人權有關🤔 還有25題為何A是錯的

參、題組題 ※非選題請於答案卷上作答 每年3月美國國務院會發布例行性的人權報告書,有關臺灣的人權紀錄中,藍領移工仍是首要被提及的關切對象,其中指出 有關藍領移工數個面向的人權難題,至今仍懸而未解。 家庭移工:仍不是《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沒有受到最低工資保護,也沒有工時保護,造成長工時勞動,沒有加班費、假 日工資、休假保護等,有關勞動者最基礎的保障付之闕如。 仲介機構:由於移工的勞動力是受到仲介機構的管制,移工在母國計畫要前往其他國家工作時,往往需先跟銀行以高利借貸 一筆鉅額的仲介費,因而移工入國開始工作後,仲介就從每月薪資扣抵該筆借貸,致使其實際每月所得甚至低於貧窮線標準。 強迫勞動:雖然臺灣有禁止強迫勞動的相關法令,不過通常法院對絕大多數這類的違法行為僅以輕判作結,因而結果是對於 仲介或雇主甚難發揮嚇阻的效果。這也解釋此類的強迫勞動持續發生且特別容易發生在家戶外籍移工及外籍漁工身上。 轉換雇主:藍領移工在臺仍無法享有自由轉換雇主的權利,其結果就是當面臨雇主不人道的待遇與勞動剝削時,移工跟仲介 或官方申訴後的結果,只會危及其在臺繼續工作的權利,屆時移工將面臨來臺鉅額負債無法償還的困境。 (B)《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 (8)24. 上述的人權報告書內容點出我國在移工人權上,保障仍然不足之處,同時也違背國際人權公約的要求。下列何 項國際人權公約可能與本議題「較無關聯」? (A)《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D)《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 公約》(C)《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 若要將上述4個面向各以簡單的一句話呈現問題現況,下列何者較為正確? (A)家庭移工:雇主違法不給予合理 薪酬,勞動檢查又難以落實 (B)仲介機構:仲介品質參差不齊,甚至可能引進非法移工來臺 (C)強迫勞動:家 庭看護與漁工常受到強迫勞動卻難以獲得救濟 (D)轉換雇主:移工往往背負龐大債務,對雇主也造成莫大困擾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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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會受國際制裁不就是因為那些大國對小國的壓迫🤔他大可不必用禁運 明知小國國家內部經濟已差

◎ 某高中提供公民與社會科線上學習教材,引導學生分組延伸探究。圖1和圖2是某 項主題的學習頁面,請據以回答下列問題: 1970 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規範 有核國家不得轉讓或協助製造核武器 同時推動核裁軍,但允許美、俄、中、 英、法五國,保留原有核武。聯合國後 來又推動禁核武條約,將核武器完全非 法化,獲多國簽署並於2020年底生效, 但前述擁核大國皆未簽署。 【學與思1】聯合國推動禁核,跟臺海 關係有何關連? 圖1 某中東國家在1980 年代因私自發 展核武器,遭到國際實施禁運的經濟制 裁。該國經濟發展因長期遭受國際制裁 而停滯,國內貧窮問題嚴重惡化,有超 過20%的學齡兒童,因貧困及缺乏資源 而無法就學。 【學與思2】該國遭到禁運制裁後,對 其社會結構和階層流動有何影響? 圖2 2 圖2所點出的學齡兒童就學率現象,最能做為下列哪個社會階層化論點的例證? (A) 學齡兒童的就學率差異,極可能造成貧富階級間的仇視與對立 (B) 學齡兒童的就學率下降,說明經濟停滯導致兒童普遍失學問題 (C) 學齡兒童的就學率問題,顯示國際衝突加深社會資源分配的結構性不平等 (D) 學齡兒童的就學率問題,反映全球體系內大國壓迫小國的國際階層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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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這題謝謝各位

三、素養長文題組(第16~20題每題4分,第21題非選題10分,共30分) 1989年「無殼蝸牛運動」號召近5萬人夜宿街頭要求政府立法抑止妙房,爭取居住正義,時隔 20 年,青年世代卻須支付更高價格才能解決居住需求,這樣的社會不正義再度爆發2014年「單運」,促成 「政府興建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及2017年《住宅法》的修正,賦予各縣市政府興建社會住宅的法源,透 過收入門檻及租金補貼等措施,保障社會或經濟上處境不利群體的居住權益。2020年報載北市社會住 宅月租4萬元仍現搶租潮,引發社會對於「合宜租金」的熱議。(甲)有些人主張:住宅政策的實施, 的確應考慮個人差異性,但社會住宅運用全民稅金興建,若限定過多戶數特別照顧社會經濟處境不利群 體,其實也對其他民眾不公平。 自2011 年便長期關注《住宅法》立法發展的社會住宅推動聯盟、OURs 都市改革組織等(乙)民間 團體則批評,社會住宅的主要目的就是解決中低收入者的居住困境,如果只是變相由政府興建,市價出 租、一般民眾入住,就跟當初《住宅法》的立法精神背道而馳。民間團體雖肯定行政院 2021 年提案再 度修法規範合理租金,但針對社會住宅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未能全國免徵、住宅空置及住宅補貼效益等 資訊揭露未能入法等缺失,未來將持續與朝野立委協商修法,督促蔡總統實現「8年20萬戶社會住宅」 的政治承諾。NO 16.閱讀上文可知,我國2011年訂定《住宅法》期以解決民眾居住問題後,陸續又在2017、2021 年多次修正調整該法規。針對(甲)、(乙)劃線部分文字,以及上文相關敘述,下列說明何者 較適當? (A)甲的說法強調分配正義,認為國家資源不應過度照顧弱勢 (B)乙的說法強調匡正正義,批評政策已侵害民眾的居住權益 (C)政府短期內多次調整政策有違法律安定性,不符正當程序 (D)政策不符民眾期待也難以滿足社會需求,有違法治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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