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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年9月,一群清教徒從英格蘭搭乘五月花號前往美洲新大陸,11月抵達現今的麻刑。新移
民一邊面對水土不服的問題,一邊學習狩獵,種植玉米、南瓜等作物,並在第二年冬天慶祝首次
的收成。當時掌廚的6位女士發現麵粉用光,改以玉米粉替代,做出與歐陸風味不同的麵包,搭上
鹿肉、火雞肉、南瓜、敏豆及玉米湯,大夥一連三天享受可口的豐收宴。新移民也邀請了91位原
住民參與盛會,感謝他們提供農耕協助。這就是感恩節的開始。
很自然的,新移民在適應美洲生活環境的過程中,學到利用當地食材做出合自己口味的菜
色。例如被視為美國傳統菜之一的玉米布丁是利用玉米粒、蛋、牛奶烤出來的,有別於他們故鄉
的約克郡布丁。另有以酸豆或其他蔬菜加培根及楓糖汁的波士頓焗豆。總之,不少美國菜是以英
國菜或原住民的傳統菜為基礎做出來的。此後美國經濟進步,成為世界富裕國家,豐富的農作物
和世界先進的廚房烹飪設備的結合,發展出現代的美國菜。
平心而論,美國菜不走精緻路線,這和從舊大陸來的新移民忙於擴張領土、開荒墾殖有很大
的關係。在拓荒時期,不論男女老少都需投入墾荒工作,無法悠閒的在家準備三餐。由於三餐並
非為了享受而存在,而是為得到勞動所需的活力,肚子填飽就好,因此新移民就地取材,慣用鹽
和胡椒來醃潰肉品,圖個簡便。當時一戶人口多,一次就備好三餐吃的肉,為了防止腐敗,加入
不少調味料且煮得久,致使口味加重。
後來美國人更為了提高工作效率,節省花在廚房的時間,開發出多種罐頭、瓶裝等耐放的加
工食品。在這股潮流引領下,輾轉發展出食文化。如今速食成為美國菜的一大主流,其快速的
供食方式創造出充斥世界各都會的美式服務。
(改寫自朱耀沂閒聊美國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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