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與社會
高中

有人可以分享一下緩刑和緩起訴的比較嗎

緩刑 緩起訴

解答

緩刑是人民犯罪後,若為初犯、犯行不重,經法官宣判,可「暫時不執行」入獄服刑,但緩刑期間不能再有故意犯罪的情況。特定期間中若被告(犯罪者)無故意犯罪情況,則期滿後,緩刑失其效力,視為無犯罪紀錄。

緩起訴是針對特定種類的輕罪案件(行為不嚴重),檢察官對於被告「暫時」不起訴,但保留事後起訴權力。若緩起訴期間未再犯法,之後即視被告為未犯罪(若被告緩起訴期間再度犯法,檢察官可重新起訴)。通常有附帶條件:立悔過書、義務勞動。

相同處:同為刑事訴訟法範疇且情節輕微,緩起訴/緩刑期間若為犯法即視同無罪,但期間不可再有犯法行為。

不同處:緩起訴由檢察官裁定(偵查期間),緩刑由法官裁定(審判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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