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者的反應時間是避免意外事故的主
要原因之一,所以為了減少車禍的發生,
現在的汽車除了裝有後煞車燈來協助後
車駕駛提前做出反應之外,也都會再加裝
「第三煞車燈」來有效增加緩衝距離。其
實「第三煞車燈」為臺灣廠商首先發明,後來再賣到全世界,但當年在臺灣
被歸類是違法改裝品,美國卻認為此裝置有助於行車安全並將此裝置列為強
制配備,這才讓臺灣政府意識到其重要性,並趕緊修法規定汽車必須強制加
裝。交通部曾針對「第三煞車燈」進行測試,結果顯示此裝置能縮短 0.035
秒~0.067 秒的反應時間,可爭取更多的煞車緩衝距離來有效減少碰撞意
外。倘若此裝置能縮短的平均反應時間為0.05秒,且後車車速為90公里/
時,則此裝置可以有效增加的緩衝距離為多少公尺?
(A)0.5 (B)0.75 (C) 1.00 (D) 1.25 (E) 1.50。
0.64
064
205
1800 1800km
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