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D)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3條:「調解,除勘驗費應由當事人核實開支外,不得徵收任何費用,或以任何名義收受報酬。」
(B)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5條:「調解成立時,調解委員會應作成調解書,記載下列事項,並由當事人及出席調解委員簽名、蓋章或按指印。」故調解書不得使用口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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