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同一種狀況,不同法官的判決不同或對法律的見解不一,就可以上訴到最高院,但是不一定會改判,視情況而定。
我對改判的解讀是,與二審結果不一樣。但不管結果如何,最高院做出的判決就是第三審。
例如:殺人案,高院判10年有期徒刑,上訴到最高院,無論是判無罪還是維持10年、二十年,都是第三審
我主要在說行政罰的部分,簡易交通裁決不是最高到高等法院嗎?我很疑惑的是最高法院會不會改判,如果改判不就變三級三審而不是三級二審?
原則上都是三級二審,像你舉的例子就是「例外」,無論改判(結果改變)與否,都是三審
所以統一見解時不算一審囉?
算,統一見解這個動作算是審判的內容
喔喔沒關係 我還可以去問別人 但還是謝謝你花的時間跟提供的資料(眼花
可是如果改判不就會多一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