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科學與法律
大學
樹木為不動產(根據66第一項?),那種植於他人之土地之樹木失其獨立性,不得單獨成為物權之客體(所以說它就不是不動產了嗎?),依民法811動產不動產附和規定,由不動產所有權人取得樹木所有權(可是樹木如果原先是不動產怎麼會用動產和不動產附和的規定?)。
解答
您的問題解決了嗎?
看了這個問題的人
也有瀏覽這些問題喔😉
樹木為不動產(根據66第一項?),那種植於他人之土地之樹木失其獨立性,不得單獨成為物權之客體(所以說它就不是不動產了嗎?),依民法811動產不動產附和規定,由不動產所有權人取得樹木所有權(可是樹木如果原先是不動產怎麼會用動產和不動產附和的規定?)。
看了這個問題的人
也有瀏覽這些問題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