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身價上億元的李父,10年前將一戶現值6,000萬的豪宅送給小兒子,沒想到40歲兒子因此待
在家不工作,連水電管理費、小孩註冊費等開銷,都由父母代繳,老夫婦因此祭出《民法》的「防不孝
條款」,以兒子不奉養父母為由,向臺北地院申請還獲准。
而媳婦看到公公婆婆將先生的房產收回,一氣之下與先生離婚。因婚姻關係消滅結算財產,先生婚
後存款500萬元、背負車貸債務60萬;太太婚後存款700萬,當中200萬為婚前之積蓄。
14. 根據上文判斷,下列哪一選項是屬於財產權的觀念?
B
(B)李父將豪宅送給小兒子
(A) 李父與其小兒子的關係
(CX小兒子未盡扶養之義務
(D)小兒子不外出工作賺錢
15. 若兒子、媳婦兩人採法定財產制,婚姻關係消滅時,應依據何項權利主張分配財產?依據此項
有權利,兩人最後可各自分得多少婚後財產?
(A)法定財產分配請求權;李先生540萬、李太太600萬
(B)法定財產分配請求權;李先生470萬、李太太470萬
(C)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李先生470萬、李太太470萬
(D)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李先生540萬、李太太6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