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解答 ✨ 我 2年以上以前 以租房來講,印一等同於我們現今的房東,印二則為租客,也就是清朝土地契約中的墾戶,但是後面有了印三,也就是說以租房來講,印二成為二房東,再租給印三,那麼等同於清朝土地的再次分租,也就是說印二成為了墾戶中的首領,成為墾首,印三則為小租戶 矢. 2年以上以前 好的謝謝你!! 留言
好的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