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與社會
高中
能講解一下這種類型的題目嗎我有點不太懂“配偶和兄弟姐妹”分遺產這個部分,謝謝~
飲科的號:
TE MANU
吸
26 某甲早年父母雙亡,從小與哥哥乙、妹妹丙二人相互扶持,後來與妻子丁結婚,但
沒有子嗣。若甲生前立有遺囑,打算將其所有財產遺贈特定公益團體。今甲死亡,
留有遺產 3,000 萬元,假設妻子並沒有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且其生前所
LI
立之遺囑符合形式要件。請問: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3000xxgxz
(A) 乙與丙之特留分各為250 萬元 ,000以
11500
(B) 乙與丙之特留分各為 750 萬元
了一甲乙丙
(C) 乙與丙之特留分各為1,000 萬元
(D)丁依照應繼分可主張一半的遺產
150 250
特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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