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與社會
高中
已解決

請問行政爭訟裡 不是要40萬元以上相關的項目才算通常訴訟程序嗎 那為什麼退學也算是通常訴訟程序 而非簡易程序呢 謝謝!😲

解答

✨ 最佳解答 ✨

簡易訴訟程序高中只有提到三種情況會使用

1 、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而涉訟者。《行政訴訟法》第 229 條(適用簡易程序之行政訴訟事件)

2、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告誠、警告、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之輕微處分而涉訟者。法源同上

3、交通裁決事件 《行政訴訟法》第237—2條(交通裁決事件之管轄法院)

《行政訴訟法》第 236 條(簡易訴訟程序適用之規定)
簡昜訴訟程序除本章別有規定外,仍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規定。

所以退學不是在這三個規定裡面的,應該要用通常訴訟程序,也就是一審由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附上法條有興趣可以看一下會更理解。

SF

了解了 謝謝你回答的那麼仔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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