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cial Science
中学生
解決済み
求解 公民 這個樹都死了 要怎麼恢復原狀
24 圖(四)為一則新聞摘要,關於此一法律糾紛之敘述,何
者正確?
雲林樟湖中小學附近的國有出租林地遭到濫伐,原本生態
圖 豐富的山坡成了「螢火蟲之墓」,國有財產署決定移送偵
四 辦,並對濫伐行為人提出損害賠償。
(A)「損害賠償」屬於政治責任
(B)此一損壞應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C)此一損壞應以金錢賠償為優先
(D)濫伐行為人須負起契約不履行責任。
回答
回答
題目重點:
新聞中提到:
➜ 國有出租林地遭盜伐,變成營火蟲之墓(破壞生態)
➜ 國有財產署決定移送偵辦(代表進入司法程序)
➜ 並對盜伐行為人提出損害賠償
⸻
題目問:法律觀點何者正確?
我們先一一排除錯誤選項:
⸻
(A)「損害賠償」屬於政治責任
→ 錯!
損害賠償是民事責任,不是政治責任。
政治責任是針對公職人員施政失誤、政策爭議所負的道德或行政責任,例如部長下台。
但這裡是自然人因盜伐行為,對環境造成實質損害,要負法律賠償責任。
—
(B) 此一損壞應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 正確!答案就是 B!
依民法第195條及相關規定,損害賠償應以「回復原狀」為原則,金錢賠償為補充。
意思是:如果能讓環境恢復原本樣貌,應優先恢復;若無法,就改賠金錢。
—
(C) 應以金錢賠償為優先
→ 錯!
這正好與(B)顛倒。金錢賠償是輔助手段,首重回復自然狀態,例如重新植樹、修復棲地等。
—
(D) 盜伐行為人須負「契約不履行責任」
→ 錯!
契約責任是指雙方有簽約、約定內容(例如租約、買賣),一方沒做到才會負這種責任。
這題中提到「盜伐」,是違法行為,並非合約糾紛。應屬於「侵權行為責任」(民事)+可能的刑事責任。
⸻
【最終答案】:
B.此一損壞應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
【延伸補充記憶】
民事損害賠償三種責任形式(重要觀念):
1. 契約責任:有簽約、一方不履行(如租約、買賣)
2. 侵權責任:沒簽約但傷害他人(如打人、盜伐)
3. 回復原狀為優先,金錢賠償為輔助
疑問は解決しましたか?
この質問を見ている人は
こちらの質問も見てい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