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vil Ethics
高校生

請問這個算式是怎麼算的

1 14 小結 交易促進專業分工,而專業分工增加雙方的總生里 (二)比較利益(comparative advantage) 定義 | 113學測 | 1.又稱比較優勢,是指以一人(一國)同時做兩件事情時的能力和資質來比較,一人人 國)可能在兩件事情上完全不具絕對利益,但肯定會在某一件事情上具有比較利益。 2.比較利益法則:當兩人生產兩種產品時,個人在其中一種產品的機會成本動 【位】 者,具有比較利益,然後每個人專業生產其具有比較利益的產品,再醜 行交換,會比兩人都各自生產兩種產品更有利。專業分工的基礎由比較利益而來。 1. A廠商技術進步,可以生產40支 情境 未分工前 手機或 50 臺平板電腦,B 廠商可以 手機(支) 生產20支手機或40臺平板電腦。 2.A廠商在生產手機與平板電腦上, 相對於B廠商均具有絕對利益。 40 A廠商在生產手機、平板 ↗電腦上,都具有絕對利益 20 A廠商 B 廠商 手機(支) 40 > 20 0 20 40 50 平板電腦(臺) 平板電腦(臺) 50 50 40
第二章 社會資源的分配 A廠商在生產手機與平板電腦上,都具有絕對利益,但因A廠商資源有限, 無法生產所有產品。因此,兩家廠商各自生產具比較利益的產品後,再進行 交易,對雙方都更有利。以機會成本的角度來比較兩廠商的生產狀況: 平 A廠商 1支手機 的機會成本 放棄:/ 50/40 = 1.25 1臺平板電腦 1.25臺平板電腦★ 40 / 50 = 0.8 益 的機會成本 0.8支手機 I 1.生產1支手機的機會成本: 說明 B 廠商 40 / 20 = 2 2臺平板電腦 20/40 = 0.5 0.5支手機★ A 廠商(1.25臺平板電腦)<B廠商(2臺平板電腦) →A廠商在生產手機上具有比較利益。 2.生產平板電腦的機會成本: 醫甲 果蔬工仓 B廠商(0.5支手機)<A廠商(0.8支手機) B廠商在生產平板電腦上具有比較利益。 3. 根據比較利益法則,A廠商應專門生產手機、B廠商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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