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vil Ethics
高校生
請問這個算式是怎麼算的
1 14
小結 交易促進專業分工,而專業分工增加雙方的總生里
(二)比較利益(comparative advantage)
定義
| 113學測 |
1.又稱比較優勢,是指以一人(一國)同時做兩件事情時的能力和資質來比較,一人人
國)可能在兩件事情上完全不具絕對利益,但肯定會在某一件事情上具有比較利益。
2.比較利益法則:當兩人生產兩種產品時,個人在其中一種產品的機會成本動
【位】 者,具有比較利益,然後每個人專業生產其具有比較利益的產品,再醜
行交換,會比兩人都各自生產兩種產品更有利。專業分工的基礎由比較利益而來。
1. A廠商技術進步,可以生產40支
情境 未分工前
手機或 50 臺平板電腦,B 廠商可以 手機(支)
生產20支手機或40臺平板電腦。
2.A廠商在生產手機與平板電腦上,
相對於B廠商均具有絕對利益。
40
A廠商在生產手機、平板
↗電腦上,都具有絕對利益
20
A廠商 B 廠商
手機(支)
40 > 20
0
20 40 50 平板電腦(臺)
平板電腦(臺)
50
50
40
第二章 社會資源的分配
A廠商在生產手機與平板電腦上,都具有絕對利益,但因A廠商資源有限,
無法生產所有產品。因此,兩家廠商各自生產具比較利益的產品後,再進行
交易,對雙方都更有利。以機會成本的角度來比較兩廠商的生產狀況:
平
A廠商
1支手機
的機會成本
放棄:/
50/40 = 1.25
1臺平板電腦
1.25臺平板電腦★
40 / 50 = 0.8
益
的機會成本
0.8支手機
I
1.生產1支手機的機會成本:
說明
B 廠商
40 / 20 = 2
2臺平板電腦
20/40 = 0.5
0.5支手機★
A 廠商(1.25臺平板電腦)<B廠商(2臺平板電腦)
→A廠商在生產手機上具有比較利益。
2.生產平板電腦的機會成本:
醫甲
果蔬工仓
B廠商(0.5支手機)<A廠商(0.8支手機)
B廠商在生產平板電腦上具有比較利益。
3. 根據比較利益法則,A廠商應專門生產手機、B廠商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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