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4題為題組
資料一:王男為與前妻復合,於2022年6月1日瘋狂撥打240餘通行動電話、50餘通 LINE 電話,同時
守在前妻工作場所外,長時間守候盯哨,逼迫前妻與他會面。警方獲報前往告誡,王男雖短暫離
開,不久又返回守候,並以威脅、仇恨言語恫嚇。晚間警方將他逮捕。檢察官認定,王男涉嫌違
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實行跟蹤騷擾罪」等,且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資料二:《跟蹤騷擾防制法》於2022年6月1日正式施行。該法第3條規定了八類跟騷行為,包括:跟
蹤、尾隨、歧視、通訊干擾、追求、寄送物品、出示有害名譽訊息、冒用個資購物等範圍,雖然
跟騷行為的範圍很大,但仍須符合幾個要件,包括:(1)與性或性別有關、(2)違反被害人意願、(3)
反覆或持續性的行為等。
22 根據上述資料,下列對該事件的說明何者最為正確?
(A) 王男的行為符合犯罪的阻卻違法事由,故檢察官得聲請羈押√
(B)王男的行為在跟騷行為入罪化的情形下,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C)王男用通訊設備持續騷擾使人心生畏懼,故符合犯罪有責性
(D)王男的跟騷樣態雖符合犯罪構成要件,但無法溯及既往適用
23 檢察官偵查的過程中,下列何者符合對王男的人權保障?
(A)檢察官為了釐清案情,可以對王男實施夜間偵訊
(B)檢察官在偵查過程應全程公開,以強化證據效力
(C)王男在檢察官偵查過程中,可隨時選任律師協助
(D)王男罪證明確,故警方無需告知被控罪名及案由
24 王男的前妻若經常對債務人暴力討債,不只用電話或通訊軟體持續恐嚇債務人,也透過跟蹤尾隨方式
讓債務人心生畏懼。請問依據資料二的資訊,檢察官應該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王男前妻嗎(2
分)?請勾選一項並說明判斷理由。(3分;起訴與否勾選正確始計分,理由限 30字內)
22
B
23.
A B
可否起訴
理由
24.
√ 應該起訴
符合跟騷之要件
√ 不應起訴
好的 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