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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無照駕駛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施以罰鍰,所以是D。

2 你可能要再確定一下答案,我看起來應該是A沒錯
A的部分,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第1項第2款:「少年法院審理事件,除為前二條處置者外,應對少年以裁定諭知下列之保護處分:二、交付保護管束並得命為勞動服務。」,因為傷害罪是最高五年以下徒刑,所以應該是有機會被保護管束的

童工的部分
依我國勞動基準法第44條第1項:「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所以B錯,他滿15歲應該是可以經法代同意去打工的。
又依同法第48條:「童工不得於午後八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所以D錯,晚上8點到12點的工作時間是違反勞基法的。

賠償的部分,依民法第187條第1項:「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所以C錯,祐丞的法代應該是要負連帶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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