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ベストアンサー ✨
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第45條,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不包含15歲,也就是14歲及14歲以下)之人從事工作。
我國現行法律,童工指的是已滿15未滿16歲,這是可以僱用的。
但是題目的童工指的應是兒童,題目有說「反對」僱用,所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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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第45條,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不包含15歲,也就是14歲及14歲以下)之人從事工作。
我國現行法律,童工指的是已滿15未滿16歲,這是可以僱用的。
但是題目的童工指的應是兒童,題目有說「反對」僱用,所以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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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