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級

問題的種類

公民與社會 高中

請問法律優位原則跟法律保留原則怎麼區分 還有11題的B為甚麼不行

◎10~12為題組 明不涉及既得利益之剝奪,無關乎信賴保護 「資料」 隨著國境解封,出國旅客增加,2023年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案件逐月攀升。事實上, 自2018年中國爆發非洲豬瘟疫情以來,我國仍未受非洲豬入侵,是因政府在疫情 爆發之初,即加強了在機場、港口等區的行李檢查,開始針對違規攜帶豬肉產品的 客裁罰。當時政府為強化檢疫效能,要求如有參加旅行團的旅客違規攜帶肉品來臺, 導遊及旅行社應負連帶責任。對此,旅行業者認為如果已盡到告知的責任,但有旅客 還是想以身試法,業者又能如何? 「資料二《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規定「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或民宿 經營者,有玷辱國家榮譽、損害國家利益、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者,處新臺 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或廢止其營業執照或登記證。」 A 10. 若以依法行政原則檢視政府對導遊及旅行社的懲處措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政府以「損害國家利益」而懲處導遊及旅行社,不違反法律優位原則 (B)政府開罰不能牴觸《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故此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C)該措施是為增進公益且防疫視同作戰,故無須受到依法行政原則的規範 (D)若僅處罰鍰而未涉及人民基本權的重要事項,法律未授權仍可自行裁量 財產權(法律保留原則) (1)若行政機關真的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規定,對違規夾帶肉品來臺的跟團 旅客所屬旅行社及導遊裁罰,關於其裁量權行使的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機關在罰鍰,停止營業、廢止營業執照等數種方式中僅擇一適用,裁量即 逾越法定的權限 (B)旅客違規攜帶肉製品入境,無論旅行社及導遊是否善盡管理責任均應懲處, 才符合平等原則 (C)若旅行社及導遊違法情節輕微,卻分別被廢止營業執照及處以15萬元罰鍰,已 構成裁量濫用 (D)過去有口蹄疫、禽流感時均未裁罰旅行社及導遊,為防範非洲豬瘟開始裁罰有 違信賴保護原則

已解決 回答數: 1
社會 國中

請問這些題目要怎麼訂正的呢 求解析

需求層次理論 三個人需求層次理論 2.1855年,美商威廉士洋行的商船航行至臺灣府 安平外海,並派人上岸詢問是否能在當地貿易。 經過安排,船長和臺灣道裕鐸在打狗會面,裕鐸在會談中告知船長,外國商船如果直接在安平 停泊,並不符合規定,臺灣道將受到朝廷處罰,但裕鐸和打狗地方官員可以私下允許外國商船, 停靠遠離政治核心的打狗進行貿易。 然而,實際上官員後來往往放任外國商船停靠安平,未能嚴格執行禁令。過了數年,新任的臺 灣道孔昭慈於1859年,又要求外國商船「不准像之前一樣在安平附近起卸貨物」。有位英國商 人分析:「這並非臺灣道刻意禁止外商在臺灣府貿易,而是因為府城當地泉州人組成的商人團 體,跑去向福建巡撫告狀,指控外國商船收購物產,造成物價上漲,影響了本地商人的生意。」 【111教育會考】 臺灣道:臺灣建省前,在臺灣的最高文官。 (3)根據上文中裕鐸與洋行的會談結果,當時臺灣對外貿易的情況,最可能是下列何者? (A) 當時臺灣尚未對外開港,裕鐸嚴禁洋商在臺貿易(B)當時臺灣尚未對外開港,實際上洋商已 來臺貿易 (C)當時臺灣已經對外開港,洋商可在臺灣各港口貿易 (D)當時臺灣已經對外開港, 裕鐸仍阻撓洋商在臺貿易。 (2)根據上文,外國商人分析臺灣道重申外國商船不得在安平附近起卸貨物的原因,最可能 與下列何者有關? (A)安平與鹿耳門泥沙淤積,易造成擱淺 (B)府城商人透過「郊」來維護 自身利益 (C)日本出兵臺灣南部,清帝國提高警戒 (D)許多府城商人組成「郊」與洋行合作。 3. 臺灣的電線桿或配電箱,大多標有由英文字母和數字組成的雙排編號,共9碼或11碼,此编 號為「電力坐標」,如圖所示。坐標中的英文字母和數字乃根據固定的規則編碼,例如第一 個英文字母代表分區坐標區塊,對照圖右即可大略知道位於臺灣何處。電力坐標經過簡單的換 算,可以轉換成臺灣常用的坐標系統。因此,民眾只要向救難單位報出電力坐標,救難人員就 可依此坐標精準確認地點。【106教育會考】 |電力座標 A D E F G H J. L 130 D9538 M N P QR U ICE94 VW W (A))位置的表示法可分為絕對位置和相對位置。上文介紹電線桿上的編號與下列何者的表示 法相同? (A)綠島位在墾丁國家公園的東北方(B)彰化車站距離員林車站15公里(C)東華 大學位在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D)臺北市政府大樓位在101大樓北方300公尺處。 ②圖左電線桿上的編號對照圖右判斷,其位在下列何處的可能性最高 ? (A)苗栗縣 (B) 桃園市 (C)嘉義縣 (D)雲林縣。 7

待回答 回答數: 0
公民與社會 高中

詳解說他「與性或性別無關」 但是他找她復合不就是有關嗎!!!

第22~24題為題組 資料一:王男為與前妻復合,於2022年6月1日瘋狂撥打240餘通行動電話、50餘通 LINE 電話,同時 守在前妻工作場所外,長時間守候盯哨,逼迫前妻與他會面。警方獲報前往告誡,王男雖短暫離 開,不久又返回守候,並以威脅、仇恨言語恫嚇。晚間警方將他逮捕。檢察官認定,王男涉嫌違 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實行跟蹤騷擾罪」等,且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資料二:《跟蹤騷擾防制法》於2022年6月1日正式施行。該法第3條規定了八類跟騷行為,包括:跟 蹤、尾隨、歧視、通訊干擾、追求、寄送物品、出示有害名譽訊息、冒用個資購物等範圍,雖然 跟騷行為的範圍很大,但仍須符合幾個要件,包括:(1)與性或性別有關、(2)違反被害人意願、(3) 反覆或持續性的行為等。 22 根據上述資料,下列對該事件的說明何者最為正確? (A) 王男的行為符合犯罪的阻卻違法事由,故檢察官得聲請羈押√ (B)王男的行為在跟騷行為入罪化的情形下,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C)王男用通訊設備持續騷擾使人心生畏懼,故符合犯罪有責性 (D)王男的跟騷樣態雖符合犯罪構成要件,但無法溯及既往適用 23 檢察官偵查的過程中,下列何者符合對王男的人權保障? (A)檢察官為了釐清案情,可以對王男實施夜間偵訊 (B)檢察官在偵查過程應全程公開,以強化證據效力 (C)王男在檢察官偵查過程中,可隨時選任律師協助 (D)王男罪證明確,故警方無需告知被控罪名及案由 24 王男的前妻若經常對債務人暴力討債,不只用電話或通訊軟體持續恐嚇債務人,也透過跟蹤尾隨方式 讓債務人心生畏懼。請問依據資料二的資訊,檢察官應該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王男前妻嗎(2 分)?請勾選一項並說明判斷理由。(3分;起訴與否勾選正確始計分,理由限 30字內) 22 B 23. A B 可否起訴 理由 24. √ 應該起訴 符合跟騷之要件 √ 不應起訴

已解決 回答數: 1
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