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解答 ✨
可以的話希望妳拿題目來問(´▽`)
限定用法:「形容詞子句」(不加逗點)
用來"限定"先行詞的特性or範圍。簡單來說就是加一句形容詞子句在一個名詞後面來說明這個名詞是指什麼,不加的話會造成句意混淆。
舉例:
I have a sister "who is a student of XXX elementary school".
這句話的句意中,我可能有好幾個妹妹,不知道在指哪一個,所以後面加形容詞子句來說明先行詞sister是哪一個。
或:
People "who drink a lot" may get a heart disease easily.
只有「喝很多酒的人」才容易得心臟病,如果不加的話,就會變成所有人都容易得心臟病。
所以要加形容詞子句來「限定」先行詞的範圍。
非限定用法:「補述句」(要加逗點)
用來「補充說明」先行詞,而非「限定」先行詞範圍。此時的先行詞是明確的,而且拿掉補述句也不會造成句意混淆。
舉例:
My sister, who is a student of XXX elementary school, is very cute.
這句話中,我的妹妹從好幾個變成只剩一個(QQ),而且如果拿掉中間「兩個逗點夾起來的補述句」的話,不會影響句意。
或:
Stephen Hawking, who published the great theory of black hole, had passed away.
Stephen Hawking是個專有姓名,不用說明或限定範圍也知道他是誰,後面用的就是補述句,拿掉不影響句意。
句子中,放在一個名詞後面,「用兩個逗點夾起來的句子」,基本上就是補述句,也就是「非限定用法」。
至於為什麼要沒有加逗點,數量會改變嘛......應該說,上面的"I have a sister who is a student of XXX elementary school",如果把後面的形容詞子句拿掉,就只會是「我有個妹妹。」可能有一個或好幾個妹妹,不清楚;如果沒拿掉,就是「我有一個在讀XXX國小的妹妹。」但我可能還有好幾個,這裡專指那個在讀XXX國小的那位妹妹,這樣的差別。
醬子有理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