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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象形:按照物體的樣子畫下來、 隨物體形狀而改變、如:日、月、羊、口、足
2、指事:以抽象的符號標示出抽象的觀念、動作及名稱等、讓人看了就能了解意思、 如:一、二、三、上、下
3、會意: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的文字、合成一個新字,而這個新字的意義也由原來組成成分的字所構成、如:「折」由「手+斤」組成
4、形聲:形聲字的比例最多、「形聲」就是形符和聲符的配合、「形符」表示字的類別、「聲符」則表示字的字音、如和樹木有關的字、就以「木」為形符、加上各種不同的讀音、就成了﹝梅﹞、﹝楓﹞、﹝材﹞、﹝柚﹞、﹝棲﹞、
如:﹝梅ㄇㄟˊ﹞→ 可以拆成﹝木﹞跟﹝每﹞,而﹝木﹞就是形符﹝每﹞就是聲符
5、轉注:語根相同、意義相同而形體不一樣的文字、如:「云」和「雲」、「酉」和「酒」、「北」和「背」、「考」和「老」、「頂」和「顛」互為轉注
6、假借:古人造字、如果已經有一個音、但還沒有造出這個字、只好借一個同音的字代替、有時是借了字來用、卻不還了、
如:「 要」本指身體的腰部、像人的形狀、被借去用成「重要」的「要」,只好再造一個「腰」來取代「要」
「叔」原本是撿拾的意思、被假借成「叔父」的「叔」
了解了,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