檸檬樹下🏞️ 約2年以前 不需要ㄛ,行政單位草擬 或是 人民or團體提議之後,經上級機關上級核定通過,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即生效 **規範原文:基於依法行政原則,法規為行政機關執行業務之重要工具,法規一詞概念上包括法律及命令,法律位階高於命令,命令牴觸法律者無效,法律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惟命令得由行政機關自行訂定,有補充法律之效力,在實務上亦為最常引用之執行工具,同時行政裁量亦常附麗於命令中,因此在業務執行及政策推動上,命令之重要性有時實不亞於法律。 不用三讀才能通過,不過要送立法院備查就是ㄌ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