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มัธยมปลา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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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為啥不能選A~

35-37為題組 ◎ 閱讀以下資料,回答問題: 資料甲:一位戒嚴時期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回憶錄寫道: 自(1969年)3月12日轉押到博愛路警備總部保安處看守所後,我心裡已有了 底;所謂「專案小組」對我的罪名似乎已經「拍板定案」。……雖然我心裡並不 覺得自己有罪,可是惡法也是法,什麼《懲治叛亂條例》、《戡亂時期檢肅匪諜 (本條例),在情治人員無處不在、隔牆有耳的環境中,一言嫁禍已屢見不鮮。…………… 在「專案小組」偵訊時,永善(陳映真)的案件,只因他寫了具有社會主義、人 道主義,反映了某一些時代青年人為窮人、為拯救被壓迫人們的文章,便戴了一 頂紅帽子,被判10年徒刑。 資料乙:2019年5月30日,中華民國政府公告: G 受難者徐維琛君等2006人(含陳永善)應予平復司法不法之刑事有罪判決暨其 刑、保安處分及沒收之宣告。 (35) 資料甲提到《懲治叛亂條例》和《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這兩個條例制訂的時機為何? (A)臺灣發生二二八事件,為了弭平亂事,使政府派兵有所依據 (B)冷戰初期,政府為對抗中共顛覆、壓制臺獨主張或政治異議 (C)舊金山對日和約期間,為了制止「臺灣地位未定論」的傳 (D)臺美斷交後,國民黨為了鞏固政權,立法打擊黨外民主運動 中共

คำตอ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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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選項說是為了讓政府出兵鎮壓二二八有所依據,但實際上陳儀向蔣介石請求派兵靠的就是一封電報而已,而且大概3天上海紀已經準備出兵了,完全沒有法律依據也來不及立任何法條。

要記得二二八事件時期國共內戰還沒打輸,所以沒有戒嚴也沒有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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