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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國中

請問第3點是在說明什麼?為什麼最後立法院要解散?

權 三總統 產生正、副總統:由公民直選產生,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總統彈劾| 立法院提案交由司法院憲法法庭審理 角色 | 國家元首:對外代表國家;三軍統帥:統率全國軍隊 去職 重要 職權 司法院(最高司法機關) 的權力 考試權 選拔、任用國家公務員的權力 考試院(最高考試機關) |監察權 監督政府施政及經費運用的權力 監察院(最高監察機關) 罷免立法院提案交由公民決定 法律 方面 人事| 2 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方面 1. 直接任命:行政院長(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司法院正副院長、大法官 考試院正副院長、考試委員 監察院|正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 3. 被動解散立法院:當立法院通過行政院長不信任案時,行政院長得呈請總統解散 立法院 1. 公布法律、發布命令 國家或人民遭遇 緊急危難或財政 經濟上重大變故 行政院 立法院 司法院 考試院 | 監察院| 由立法院制定、總統公布 2. 發布緊急命令。例 921 地震發生後,總統發布緊急命令,以利災後重建工作 同意 緊急命令有效 不同意 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得經行政院 會議之決議 觀念澄清 彈劾、罷免區分:有罪適用 彈劾(負法律責任);無罪 適用罷免(負政治責任) 總統發布 緊急命令 10日內 立法院 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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