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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與社會 高中

有人有這個正解嗎 或是有參考答案的

第3章 憲法與權利保障 議起 思考 簡訊實聯制下的隱私權保障 2021年5月,我國因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嚴峻而進入三級警戒,為能有效疫調以掌握確診者行蹤 列接觸者,行政院推出簡訊實聯制政策,不管民眾是要進入便利商店、餐廳外帶餐點、理髮店剪 髮、書店買文具等公共場所,只要利用手機掃描店家的「QRCODE 場所代碼」,就會發送簡訊 病管制署 1922,民眾的足跡藉此可留存在電信公司。然而,此舉也引發部分民眾對於手機號 應、行蹤等個資外洩的疑慮。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出聲明,澄清民眾的活動史簡訊僅供疫調使用,不會留下個資給店 公司不會做目的外使用。 指揮中心聲明 進店前請掃描登記完成 0159 天龍店 回 制度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 項第6款,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三 委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2. 衛生單位人員進行疫調時須掌握確診個 案相關的活動資訊,以即時展開接觸者巨 列、環境清消等各項防疫措施,故適當運 用簡訊實聯制對防疫推動有實質的幫助。 親愛的顧客您好: 配合政府防疫 規定,進入賣 場請確實佩戴 口罩,並填寫 實聯制。 謝謝合作 場所代碼:1987 0938 1438 0487 依政府要求,請配合門市量體溫 體溫超過37.5度恕無法進店 24 NEW OPEN 9 問 你認為政府將簡訊實聯制取得的民眾手機號碼及位置資訊用來做疫調,是否 符合憲法第23條的要求?請說明你的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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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與社會 高中

求15題 他題文寫說是使用法定財產制,所以離婚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但不是應該將兩者所得的錢相「減」除以2才是答案嗎??

有位身價上億元的李父,10年前將一戶現值 6.000 萬的豪宅送給小兒子,沒想到40歲兒子因此待 在家不工作,連水電管理費、小孩註冊費等開銷,都由父母代缴,老夫婦因此祭出《民法》的「防不孝 條款」,以兒子不奉養父母為由,向臺北地院申請還屋獲准。 而媳婦看到公公婆婆將先生的房產收回,一氣之下與先生離婚。因婚姻關係消滅結算財產,先生婚 後存款 500 萬元、背負車債 60 萬;太太婚後存款700萬,當中200 萬為公公贈與。 9 6 14. 根據上文判斷,下列哪一選項是屬於財產權的觀念? (A) 有位身價上億元的李父 (B) 李父將豪宅送給小兒子 (C) 小兒子未盡扶養之義務 (D) 小兒子不外出工作賺錢 P 然制? } 9 太 15. 若兒子、媳婦兩人採法定財產制,婚姻關係消滅時,應依據何項權利主張分配財產?依據此項相 利,兩人最後可各自取得多少財產? (A) 法定財產分配請求權;李先生 540萬、李太太 600 萬 法定財產分配請求權;李先生 470 萬、李太太 470 萬 (C)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李先生 540萬、李太太 600 萬 (D)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李先生 470 萬、李太太470 萬 } 440, too 942. acco 400 4. #LA 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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