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下列與公務員相關犯罪之敘述,何者正確?
(A)擾亂大學入學考試,使其發生錯誤結果者,犯刑法第37條之妨害考試
罪
(B)公務員執行職務時在旁訕笑奚落者,犯刑法第135條之妨害公務罪
(C)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犯刑法第211 條之偽造公文書罪
(D) 以髒話辱罵未執勤之下班員警,犯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
直
【112 關務四】
【解析】:在「讓第三人可以聽得見、看得見、知情」的狀況下,對人做出
「侮辱人格、名譽、尊嚴」的言行,即符合公然侮辱構成要件。故以髒話辱
罵未執勤之下班員警,犯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