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解答 ✨ TC 約6年以前 自訴:自己向法院提告犯人。因為刑事案件不需繳納裁判費,以防濫訴現象,必須請律師。 告訴:向檢警單位控訴罪犯。由檢方偵辦罪犯是否成立罪行,若成立,將會向法院提出公訴。:) yunni🔫 約6年以前 可是告訴不是只有跟警察和檢察官講嗎 現在怎麼會有法院。 還是有點不懂 TC 約6年以前 按鈴是地檢署外面有個電鈴,原先是給不識字或不知道怎麼寫訴狀書的人按的,一旦人民按了申告鈴,值日檢察官就要立刻帶著書記官開庭為民眾做筆錄,以完成告訴、告發。 不過其實今日要到地檢署申冤,直接走入大門到收發室遞交書狀即可~ 很多新聞也都有報導「某某人按鈴提告」,我覺得就是個形式而已啦 留言
可是告訴不是只有跟警察和檢察官講嗎 現在怎麼會有法院。 還是有點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