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與管理
大學
請問這題如果公司改用年數合計法折舊,而稅務機關多半認可的折舊法為平均法,稅上的折舊費用要用平均法算,還是年數合計法呢?會有暫時性差異嗎?
例1
(106年會計師)
際成本。
甲公司 106 年 5月15日購置乘人小客車一輛供董事長使用,購置成本 350 萬元,
荨其處頒
耐用年數5年,殘值 50 萬元,按平均法提列折舊。試問:甲公司 106 年可提列之
折舊額為若干?
計提折舊之實際成本自93年1月1日起新購置者,以不超過250 萬元為限;超提之
折舊額,不予認定。(查95)
依實際購置成本可提列折舊為:
(350 萬元-殘值 50 萬元)÷(耐用年限5年)=每年應提列 60 萬元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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