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解答 ✨ 寅 約2年以前 依《勞動基準法 》第21條規定,工資是由勞雇雙方議定,但議定的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目的是在保障勞工的基本生活並且維持其購買能力。 所以應該是由勞資雙方共同協議才對哦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