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國中
已解決
B4公民第三次段考範圍
請問這兩題怎麼寫,求解。
(六)一名婦人報案聲稱16歲的女兒遭到男同學性侵,但警方調
查後發現少女和男同學是兩情相悅。社工介入輔導時少女還說:
「我媽說男人就是罪有應得,叫他們賠錢和解也是剛好。」調查
後發現婦人過去曾對另外7名少年提告,估計共獲得將近300萬和
解金。社工和警方不排除是母親疏於管教,設局讓女兒和男友發
生性關係,再提告索賠。依據《刑法》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意性
行為是告訴乃論,稱為兩小無猜條款。請問:
【題組】
72. 如果經調查後發覺婦人設局再索賠的行為屬實,此時婦人須負起下
列何種法律責任?
(A) 行政責任
(B) 沒有責任
(C) 政治責任
(D) 刑事責任
國二公民下第三次-108年-2019桃園市市立石門國中八年級108 下學期公民第三次段考(期
末考)翰林#93633
答案:D
統計:A(1), B(0), C(1), D(5), E(0) #2544643
(五)新聞報導︰在苗栗頭份永貞路,從台一線、台13線共用道
路到分線(如下圖所示)。一名駕駛順路直走,竟然收到沒有打右
轉方向燈的1200元罰單,怎麼看都是直行,不服開罰,最後提出
行政訴訟,法官認為,的確是直行,不用打方向燈,撤銷罰單,
打臉警方開罰。
TUBS
【題組】
71. 有關此訴訟案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只要人民覺得政府不當或違法,導致其權益受損,皆可行使權利救
濟,替自己討回公道
(B) 民眾只要不服警方開單,可立即提出行政訴訟
(C) 即使爭議糾紛對象是政府,也不要輕易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D) 若是通常訴訟程序事件,一審法院為高等行政法院
國二公民下第三次 - 108年 - 2019桃園市市立石門國中八年級108 下學期公民第三次段考(期
末考)翰林#93633
答案:B
統計:A(1), B(3), C(0), D(5), E(0) #254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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