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 最佳解答 ✨

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第45條,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不包含15歲,也就是14歲及14歲以下)之人從事工作。

我國現行法律,童工指的是已滿15未滿16歲,這是可以僱用的。

但是題目的童工指的應是兒童,題目有說「反對」僱用,所以選擇。

早安

好的~謝謝~

留言

解答

您的問題解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