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High
社會

8下 公民 生活中的契約

【教科書】翰林 公民 第四冊 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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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瘋癲癲の歆

瘋瘋癲癲の歆

Junior High 2年生

我覺得這單元蠻有意思的,可以用來和妹妹吵架ʕ •ᴥ•ʔ(妹妹再怎麼樣厲害也吵不過法律的力量)嘻嘻,有此需求者,歡迎閱讀此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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ノートテキスト

ページ1:

Cirics.
生活中的契約
一、民法
·規定私人間日常生活上的權利&義務
身份上
ex 親屬關係
財產上之 ex 買賣契約
二.
契基
契約
.於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為
3契約 老闆權利:取得錢顧客權利:得商品
義務:洨商品 義務:付錢
訂立契約的原則
誠實信用:訂立
實無欺
契約自由 當事
自由與他人訂定契約
J
消滅時效:超過15年 可拒絕履行債物
權利濫用禁止 不可濫用or傷害他人
四、訂立契約
形式
口頭承諾ex:購物
面契約
要式契約ex:結
物贷&婚
免發生爭議、舉證困難
•
雙方
同等效力
歲
二人以上證人
向戶政機關
五行為能力與契約效力
①無行為能力人。未滿7歲、受監護宣告
•
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處理
②限制行為能力人
年滿7歲、未滿18歲
.
純獲法律上利益
生活必需
不需代理人同意
ROALING FOOT

ページ2:

③完全行為能力人口年滿18歲
·法律上具完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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