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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

國文第7課

【教科書】翰林 第三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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ノートテキスト

ページ1:

張釋之執法 07
作者:司馬遷,字子長,繼承父職為太史令 ¥
題辭強調人人都應尊重法律,因此贏敬重
以簡潔的敘事,生動的對話
集 發
發 憤
史記簡介: 作者:西漢司馬遷
史記
內容:黃皇到漢武帝,共130 書表列
中國紀傳體之祖,通史之祖
傳
考試如果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and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選這個因文帝沒有犯法
但只有其中一個選他們就對了
,匿了
匿名
偌暱ㄈㄨˋ
暱稱
偌ㄖㄨㄚˋˋ 偌大
諾ㄔㄉㄨˋ
允諾
頃之頃ㄙˇ 頃刻
誅岁 誅筆伐
銖支
傾亡 傾斜
錙銖必較
朱殊 文 殊榮
株ㄨㄨˋ
守株待兔
侏 侏儒
為
A
※擔任:為廷尉
ㄨㄟˊ 因為:天下用法皆為輕重
判決:奏當
屬
下
下
人心計算車輛單位、乘國
合宜:恰當
ㄧㄤˇ
抵抗:銳不可當(擋)

ページ2:

課文:
文體(順緻)(記事)
人稱:第三人采稱(旁觀者)
(2)段可看出犯人無心之過
(1)(2)段:一人犯案被補,釋之斷案的經過
(3)段:文帝對判決不滿,極為生氣
(4)段:釋之據理力爭,而接受判決
文帝從反對到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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