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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為增加銷貨收入,與其他廠商競爭,吸引消費 者購買產品 竞競爭方式: ①價格競爭:透過降價方式,增加銷售數量 優:短期對消費者有利 缺: 長期可能造成產品或服務品質下降 ②非價格競爭:透過創新,改良產品或提高服務品質 優:即使價格提高,消費者仍願意購買 缺:價格可能會提高 .高→特點:開店的技術或設備門檻不高,進入市場 的成本低 爭程度 優:產品種類、價格、品質或服務較多元 選擇和比較的機會車交多 低→特點:產品價格、品質和數量由少數廠商决定 亞生競爭→使用劣質的生產原料 仿冒他人產品 以不實廣告誤導消費者 消費者保護法 目的:保護消費者權益 主管機關:中央: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地方:各直轄市政府或果系(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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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 1.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 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 2、 公平交易法 目的:確保交易的公平性 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 服務:公平交易委員會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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