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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與社會

高中公民 法定夫妻財產制與遺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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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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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有整理其他單元的 如果有想看的話可以底下留言u
祝大家學測順利!

ノートテキスト

ページ1:

四、法定夫妻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
①个人用品
.約定財產制.
(要法院登記)
.共同財產制.
特有財產②職業用品
③受贈之物
夫妻
法源泥法
共有財產
財產制.
:聯合財產制/婚前財產
法定財產制.
婚後財產
(免登記)
1. (1)財務獨立自主:(夫債不要还,妻債不夫述)
(2)自由處分金①保障經濟弱勢方
②彰顯家務勞動的貢獻
(3)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經濟弱勢方可要求.(夫妻一方死亡,
離婚,改採其他財產制办
扣除双方債務;继承、無償取得、撫慰金外的“婚後財產"→对半分
婚後剩餘財產分配
夫<請求妻
120万-70万
乙
婚姻关係中
夫
妻
婚前財產
150万
200万
離婚
300万-50万
婚後財產: 300万
120万
=250万
-
50=100万:
債務
50万
0
繼承遺產
尚無
70万
除
z.
250万-100万,取
50万+100万
差:150万
得
:150万
額
差
額
3.婚後財產報告義務
·(1)沄源:民法
(未必每次相等)
(2)內容:夫妻有向对方報告婚後財產的義務,若對方不從,可向法院
請求对方報告

ページ2:

五、繼承制度
1.继承权利
(1)活源:泥法
(2).原則:性別平權原則.
(3)當然繼承主義:继承人不需知被继承人死亡久事,亦不需
任何表示,立即承受相关权利及義務
(4).拋棄繼承:知悉繼承後,3个月內向法院声請(不可事先)
(5) 遺囑:生前未立→回歸法定继承原則.
事先立→須以法定方式認證
2. 誰來繼承.
配偶继承人→當然速承人。
△
順位:
法定继承人- B.
1. 直系血親卑親
血親繼承人→順序繼承人一
屬→子女
3、继承多少(法定入
舍外祖父母 父母
應繼分
不在順位中
3.兄弟姐妹
「直系血親
配偶+一順均
<配偶卑親屬
分
父母
姐
配偶十二順(之
配偶十三順 之
配偶+四順 言
平分
2
-
-
4、祖父母
通柔祖父母。採“有前無後”
平分之
1
-
]
-
平分
A BLA順擇最前
4. 代位继承
PP + 1.
配偶單獨
1.無血親繼承 全部
-
|
I
I
3
I
|
位
N.
特留分
↓應繼分xa:
應メ應 應 應x 應ㄨㄢ
ex:兒子
當道囑事先立好要留給某一人,其他人應得的最少份量,通
ex*配偶,女兒應得名之×三.
有继承权

ページ3:

4.過去:概括速承:继承人未辦理拋棄繼承,須同時繼承被继
承人的遺產与債務.
ex: 林先生過世,留下了遺產800万和債務1000万,則其子須將
剩餘的200万元歸还→父債子还
現今: 有限責任 限定繼承原則:继承人未辦理,也只須以遺產
→
歸还債務,多餘部分免再自掏腰包
ex:其子只需將800万还清,剩餘200万債務免证.
△被继承人在死亡2年內將財產贈予特定人士,都歸入遺產的一
部分 防藉由贈予脫產,規避債務.

Comment

壹壹
Author 壹壹

真的嗎!你的肯定是我最大的動力🥺
有特別希望看什麼部分嗎~
我已經考完學測了,希望以前的筆記能給大家幫助!

訪客
訪客

整理的好好~希望有別的單元

壹壹
Author 壹壹

有特別想看哪個部分嗎

Guest
Gu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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