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總統府
14
1000048
7~8為題組
資訊及人….
律保留的原則與內
+:+
1973/100
(B) 行政院
(C) 司法院
我國對於人民基本權利的相關條文規範如下:
甲、《中華民國憲法》第 130 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20 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
乙、《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4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20 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選
舉權。
丙、《公民投票法》第7條:中華民國國民,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18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
民投票權。
選舉權&公民投票權
监奈
實《憲法》明文列舉的
的創制與複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