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第二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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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東煮🍡

關東煮🍡

國中 2

目前也沒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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ノートテキスト

ページ1:

9
= 18
= 27
Mon
Tue
Wen Thu
Fri
Sat
Sun
公民L2
= 36
狹義的法律: A.法律;廣義的法律: All原度
45
54
修改:①立法院提出
解釋:洞法院
63
抽象強
72
②公民修憲複決
③以增修條文的方式
憲法法庭
81
中/ 法律
1.制定:立法院
周、條列、通則→2.公布:總統
律
3. 修改:立法院
解釋:司法院
憲法法庭
弱
命令
右無名指
1規程、規則、細則、辦法→制定&修改:行政機關解釋:司法院
具体/綱要、標準、準則
畑季,以燒
憲法法庭
雄音
F7
建區
憲法具有三大特性:
(優越性)最高性:效力最強。商人,數類類
原則性:簡潔扼要,細節則寫在法律/命令裡。
(固定性)穩定性:國家的根本大法,不易改寫,要改的話則要按規定如下。
① 立法院提出→②提出修正案公告半年→ 公民複決→增修條文
☆人民的權利規定於憲法中。
平等權:給予弱勢真實的協助⇒實質平等
(You should know)
自由權:人身自由,表現自由、集會&結社自由。
(Too many) 現行犯除外。言論、著作etc。集會遊行法、人民團體法。
受益權: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
人民有請願、訴願、訴訟的權利。但教育是權利&義務。
↓
請求。 向上級訴願。向法院。
參政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應考試。
对人
公民投票18歲
“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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