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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立法程序 & C 選項錯誤完整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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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常見的兩大誤解
1️⃣ 誤以為「二讀」和「三讀」是動詞
• 許多學生會說:「這個法案已經二讀了」,但這樣的說法是錯的!
• 正確說法:「這個法案進入二讀會」或「二讀會已經完成」,因為「二讀會」是立法院的一個正式會議階段(名詞)。
• 二讀、三讀其實是「二讀會」和「三讀會」的簡稱!
2️⃣ 不理解「逕付」的意思
• 「逕付」= 直接進行、不經過某個原本的程序。
• 在立法院的立法程序中,「逕付二讀會」表示跳過一讀會的委員會審查,直接送二讀會討論,以加快立法進程。
• 但這不代表法案只經過二讀就能立法!
它仍然需要二讀會 + 三讀會,才能正式成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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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選項的錯誤
題目選項 C:「原則上立法修正都要經過三讀程序,但例外可經二讀程序。」
🔸 錯誤的地方:
1. 「例外可經二讀程序」這句話容易誤導,讓人以為某些法案只要二讀就能通過,但這是不正確的!
• 正確的情況是:「逕付二讀會」的法案跳過了一讀會的委員會審查,但仍然需要經過二讀會 + 三讀會,才能立法。
• C 選項的表述不夠嚴謹,應修正為:「原則上立法修正都要經過三讀程序,但某些情況可『逕付二讀會』,跳過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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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立法程序完整解析
台灣的立法程序通常需經過 三讀會,但在特定情況下,可以 逕付二讀會,甚至適用簡化程序。以下是詳細流程:
1️⃣ 提案階段
📌 誰可以提「法律案」?
➜ 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立法委員(15人以上連署)、黨團
📌 提案後進入「程序委員會」
➜ 審查提案程序是否完整,決定是否進入議程排審。
➜ 若沒有被排入議程,法案無法繼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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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讀會(形式審查)
📌 一讀會主要是「形式審查」
➜ 朗讀法案標題,進行表決,結果可能有三種:
1️⃣ 退回程序委員會(若8名以上立委連署附議)。
2️⃣ 付委審查(送交立法院各委員會詳細討論)。
3️⃣ 逕付二讀會(由20名以上立委連署或附議,直接跳過委員會審查,進入二讀會)。
🔸 ⚠️ C 選項的問題點來了!
• 「逕付二讀會」≠ 只要二讀就能通過立法,它只是跳過委員會審查,直接送二讀會,但仍然需要通過二讀會 + 三讀會!
• C 選項說「例外可經二讀程序」,讓人誤以為某些立法修正只要二讀就能通過,這是不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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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讀會(逐條審議)
📌 二讀會 = 逐條審議與表決
• 對所有條文逐條討論、修正、表決,確定法案內容
• 通過後,法案內容基本確定!
⚠️ 如果沒有通過:
• 可能退回委員會重審,或撤回法案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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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三讀會(最終定稿)
📌 三讀會 = 最終定稿階段
• 這階段 只允許修正文句,不可再變更實質內容!
• 若通過,則送交總統公布成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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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案公布與施行
• 若行政院認為內容難以執行,可請總統退回立法院覆議(重新討論)。
• 若行政院未提異議,總統須於10日內公布法案。
• 法律的施行日期:
• 未指定日期 → 公布後第三天起生效。
• 有指定日期 → 按指定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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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項解析
(A) 錯誤
🔹 「法律的制定、修改、廢止,都需依不同的法定程序進行」
• 錯誤點:某些法律的廢止不一定需要完整立法院程序,例如:
• 行政命令 的調整與廢止,可能由行政機關自行決定,不需立法院審查。
• 特定法律可能設有自動失效機制,無需立法院廢止程序。
• 因此 A 選項不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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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正確
🔹 「立法程序大致可分為提案、審議、公布施行」
• 這是標準的立法流程,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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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錯誤
🔹 「原則上立法修正都要經過三讀程序,但例外可經二讀程序。」
• 錯誤點:
• 逕付二讀 不是讓法案只經二讀就能立法,而是跳過一讀會的委員會審查,但仍然需要三讀會。
• C 選項的表述方式容易讓人誤會,應修正為:「原則上立法修正都要經過三讀程序,但某些情況可『逕付二讀會』,跳過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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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錯誤
🔹 「所有立法委員皆為人民直接投票選出,無須政黨提名。」
• 錯誤點:
• 區域立委 由人民投票選出,沒問題。
• 但 不分區立委 & 僑選立委須由政黨提名,並依政黨得票比例分配!
• 因此 D 選項錯誤,因為部分立委仍需政黨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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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終結論
✅ B 選項是正確答案,因為它完整描述了立法程序:
「立法程序大致可分為 提案、審議、公布施行。」
❌ C 選項錯誤,因為:
• 逕付二讀 ≠ 只經二讀就能立法,而是跳過委員會審查,仍然需要三讀會!
• C 選項應改為:「原則上立法修正都要經過三讀程序,但某些情況可『逕付二讀會』,跳過委員會審查。」
🚀 記住:「逕付二讀 ≠ 直接立法,而是跳過一讀會的委員會審查!」這樣就能理解 C 選項錯在哪裡!
很清楚!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