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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LI DATE 高最高性 憲法 義 憲法 制定 制憲國民大會 NO. 修改 投票(過半數)固定性 法律 法律 狹義 立法院 立法院 命令 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 命令 低 △平等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依法給予合理的差別待遇 *背:法律、條例通則 立足點 足足8)合理差別待遇 (1)憲法:國家根本大法,包括《憲法》、《憲法增修條文》 內容:規範人民的權利與義務,及政府的組織與職權 (2)法律: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經總統公佈施行 內容:實現憲法的精神與內涵 (3)命令:用以補充並落實法律 自由權 (1)人身自由權(人身不可侵犯權) (犯罪ing. 例外:現行犯(立即發現) (2)居住遷徙 (3) 宗教(歐教) (4)秘密通訊自由→言論、講學、著作、出版 (3)表現 (6)集會結社 △解嚴 A 報禁表現自由 蔥禁 結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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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受益權 11經濟上:生存、工作一教育 2.編)行政上請願訴願 (前提:不當行政處分) 13. 司法上:訴訟(打官司) 4.教育上:受教權 參政權 PRODUCED BY BERG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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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LZ DATE 民法的原則 無效 跌繕風 11.契約自由:例外→違反法律、違反公序良俗 12.誠實信用:民法最高原則EX:瑕疵擔保責任 13.權利濫用禁止 14.消滅時效:15年 契約訂定 1.口頭約定 2.書面契約,簽名蓋章(較具保障) 13.要式契約書面+登記 L 公開明示 《《民法》行為能力 .無行為 平 ,限制行為 11.未滿74 1.單純獲利 2. 受監護宣告 2.日常所需 事前準製拌麵 法律行為⇒民事責任 11. 侵權行為→以回復原狀為原則 12. 債務不履行→解約賠償 完全行為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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