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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 日本於1894年與清帝國爆發甲午戰爭,迫使清延簽訂馬關條 約,將台灣、澎湖割給日本。 曾經成立「台灣民主國,抗拒日本的接收,但未成功。 日本在台灣的殖民統治達50年。 總督專制 在台設立台灣總督府,是台灣的最高統治機構, 總督為首長 ·發布「法律第六十三號」△六法 ☆、法律效力的命令 · 行政 立法 司法 .軍事 等權力 警察政治 在台灣各地設立派出所,鎮壓台人反抗,加強控制 幾乎所有事都有警察介入 ·左側通行 • 思想取締 ·犯人逮捕 ·惡疫預防 ·蕃人授產 •救助救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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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甲制度 十戶為一甲,十甲為一保 ·原在清代就有的 •輔佐警察、地方機關執行公事務 調查戶口、宣達政策 •壯丁團協助救災、鎮壓抗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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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地特殊統治時期(1895~1919年) •總督:武官 •方針:無方針主義由兒玉太郎提出,強調台灣和日 本不一樣。 *高壓統治建立警察制度 •關金建事件:西來庵事件(1915年)又稱噍吧哖事件 ·規模最大的武装抗日事件 此後,台灣人的抗爭改為武装抗日 內地延長主義時期(1919~1937年) ·背景:一戰結束,國際流行民族自決思潮 •總督:文官 •方針:內地延長主義將台湾“視為日本內地的延長 ☆提倡日台合一強調教育、法律與日 本同步(但仍有平等) ·社會影響:台人開始爭取政治權利與自治 皇民化運動時期(1937~1945年) 背景: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日本須台作戰物補給 地 總督:武官 方針:讓台灣人認為自己是日本人 措施:推行國語運動(日語)改日本姓名 參拜神社、廢除漢文版報紙 戰爭動員:徵台人當兵或擔任工兵(高砂義勇隊) 許多女性被迫當慰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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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藩政策與原住民的應對 初期:防堵安撫 •針:防堵、安撫並行 •作法:1.設勇線防堵原住民 2. 安排原住民頭目赴日觀光 理番政策 •背景:平定漢人武裝抗日後,開始推行 7.目地:確保山區森林與樟腦資源 .作法:推動五年理蕃計畫(1910~1915) *收繳槍械、武力鎮壓等強制手段迫使臣服 * 透過教育等方式使原住民歸順 霧社事件 時間:1930年 地點:南投縣仁愛鄉 領導者:莫那魯道(賽德克族) 經過:不滿長期的壓迫而爆發抗日。日軍 以武力鎮壓,甚至使用毒氣砲彈等現 代武器 後續影響:1.檢討原住民政策 2.將部落集體遷徙(方便控制) 3.加強教育同化政策,增加對日 本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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