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ベストアンサー ✨
參政權的定義是「人民參與國家意見之權利」
分為「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集會結社頂多是「有機會影響」
但參政權是「絕對地參與公共事務」
而且集會結社自由算是一種自由表達意見的言論自由。
為什麼歷史跟公民的解說好像不太一樣 集會跟結社自由屬於政治參與 那為什麼 不是參政權 而是自由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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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政權的定義是「人民參與國家意見之權利」
分為「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集會結社頂多是「有機會影響」
但參政權是「絕對地參與公共事務」
而且集會結社自由算是一種自由表達意見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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